实施主体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事程序
提交材料—专家企业现场评审—提交报批稿及相关报批材料—审查材料符合性及拟稿发文(约15个工作日)—管委会发文—通知建设单位领取批复(需带好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结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三份原件、企业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附件、 附图(企业、评价机构盖公章,须有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和从业告知书,附件附图等一并装订成册)
3、建设项目批准、 核准或备案文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一致的承诺书(三份加盖公章)
7、企业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送件取件时各1份)
8、申请材料登记表(三份加盖公章)
13、审查表及勘误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4、内部审批表(企业上交word版本)
15、光盘(三份、企业及评价机构提供的网上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刻录进光盘)
承诺时限
受理报批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及批复发文工作
领取批文
凭建设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窗口领取批复意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审批流程图